第A3版:社评/大江苏

又闻撒钉扎胎,“天下无钉”不该是奢望

一旦游客车胎被扎事件处理不到位,不仅损及游客合法权益,也可能影响地方声誉

近日,“内蒙古一草原景区游客车辆遭钉子扎胎”引发关注。据报道,有游客反映,开车在此地车胎突遭扎破,而服务区店家换胎收费过高:开口就要1000元的轮胎,电商平台只卖三五百元。相关游客怀疑,有人故意撒钉,诱导修车。

在草原地带出现疑似“撒钉扎胎”现象,令人惊惧。一些涉事车辆是行驶于土路中突然爆胎的,不仅十分危险,也带来了极大的维修难题。

针对此事,媒体致电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游客轮胎被扎到底是人为还是意外尚无法确定,“没法下结论”。而察右中旗文化和旅游局则通报称,加大了有关路段的巡查力度,对辖区内轮胎修理店铺进行了全面排查,暂未发现不明码标价、价格虚高等行为。通报也指出,欢迎受损游客及时联系告知轮胎修理店铺的具体情况,将进行核查处理。

针对网友反映,当地及时发声、表明态度,值得肯定。不过,当地有关部门依然有进一步调查、揭开事件“谜底”的必要性。须知,一旦游客车胎被扎事件处理不到位,不仅损及游客合法权益,也可能影响地方声誉。

当然,前述通报也提及,如查实存在人为故意抛撒钉子损毁车辆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问题是,谁来查?如何查实?群众需要知道答案。

考虑到涉事车主多为外地游客,倏忽来去,离开景区后是否会追究到底,暂未可知。然而,即便没有亲历者跟进反馈情况,当地政府部门亦有梳理乱象、一探究竟的责任。即便不存在“撒钉扎胎”,也应向一些地方学习,主动清理路上之钉。

延伸而论,“撒钉扎胎”及相关的“高价换胎”现象早已有之,不只缺德,更涉犯法。如果换胎收费高到不符合市场规律的程度,则有“趁火打劫”之嫌;如果故意撒钉、自造“生意”,则有违法犯罪之嫌。

近年来,一些地方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给公众留下深刻印象。今年6月,昆明警方通报:在长虫山路段,多辆汽车被故意抛撒的带刺铁钉扎破轮胎,警方抓获14人,其中11人被刑拘。今年3月,广东梅州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在网红打卡点“撒钉扎胎”案,被告人叶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依法打击“撒钉扎胎”行为,体现了法律的刚性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意识。

群众对于“撒钉扎胎”现象,持有朴素观念:唯有加大打击力度,使不法分子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才能提高震慑力。

长期以来,“撒钉扎胎”现象之所以未能绝迹,绝非偶然。一方面,不法分子在多个环节相互勾结,形成隐形利益链条,让人防不胜防;另一方面,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对“撒钉扎胎”认知不到位、处置不积极,把涉法问题归类于“个人素质问题”、坐等“事主”上门便是明证。

“天下无钉”不该是一种奢望。积极响应群众呼声,坚决向不法行为说“不”,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不可失落的责任和担当。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