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拍案

有4套房1辆豪车却不愿意还债

男子因拒不执行获刑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男子李某拒不执行偿还86万元债务,并用离婚的方式将4套房产、1辆豪车等财产转给前妻,且在离婚后仍给前妻支付房贷车贷。2026年8月24日,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4年8月,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李某和石某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调解书,李某需向石某支付所欠委托推广服务费用86万元。上述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按时履行,仅于2025年1月支付石某1.5万元,石某于2025年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李某在被执行人申报财产表内申报自己没有存款、每月工资1.2万多元、只有安徽凤台的一处房产。其申报的位于安徽凤台的房产因设有高额抵押无法处置,法院通过强制划扣其银行卡存款,执行到位人民币4.3万余元。

2025年7月,李某与其前妻徐某将双方共有的位于江苏南京、安徽滁州、安徽凤台和河北石家庄的4套房,1辆保时捷卡宴,宝石,玉器首饰等财产约定归徐某所有,并在离婚后继续向徐某转账用于购买房产、归还贷款等支出,且未申报其财产变动情况。2026年1月,法院发现李某未申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且其微信等账户流水大于申报情况,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未如实申报财产对李某拘留十五日。

但拘留十五日后,李某仍未如实申报自己名下财产。“李某前妻向法院申请要求分配石家庄的房产时,法院才第一次知道李某名下有这套房产。”承办法官邵振旭说。2026年4月,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不如实申报并隐藏、转移其名下财产对李某拘留十五日。两次拘留,李某都未如实申报自己名下财产。此外,据李某供述,他每月需还1.5万元房贷、1.5万元车贷,给前妻1万元左右抚养费,生活开支7000元左右,“想着先维持正常生活,就没有去还石某的钱。”

2026年6月1日,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向石某支付人民币17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又向石某支付全部剩余应付款人民币63.4万余元并取得石某谅解。2026年8月24日,该案当庭宣判,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