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城事

明知对方在洗钱,还不远千里提供银行卡

  近日,南通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今年5月底,何某通过网络结识上游不法分子,明知对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不远千里前往北京为其办理一张北京银行卡,并将北京银行卡及密码、手机、身份证提供给对方使用,由对方操作转账刷流水。经查明,2023年6月27日,何某的上述北京银行卡进账合计人民币100万余元,其中包含9名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的钱款合计人民币36万余元。何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50元。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各项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严君臣 丁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