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实习报酬令人愤怒,警方立案侦查让人欣慰,期待司法机关后续查处,将所有问号拉直。
江西新余一职校被举报克扣学生实习报酬,有了新进展。11月22日,新余市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有关网络信息进展情况通报》称,经调查,发现颜某某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现已立案侦查并对颜某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打假人王海公开举报,到联合调查组介入,再到颜某某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基本坐实举报“确有其事”。不过,目前官方公开的信息有限,举报中提到多个细节亟须核查,公众的疑惑有待纾解。
王海在帖文中提到,颜某某名下600万元,最初来自两家人力资源机构,是多年的“回扣”累计。由此产生第一个疑问:颜某某名下这笔巨款,有多少是正当收入,又有多少是违法所得?目前,颜某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罪名,是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而王海举报的核心是“克扣实习报酬”。公众想知道的是,这些回扣款是否包含了学生实习报酬。举报中提到的打钱的两家人力资源机构,又充当什么角色?
按照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此案金额巨大,颜某某涉及数百万元,整个分配账目更是达到数千万元。颜某某只是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助理,在学校身份并不算很“显赫”,能够受收巨额钱款,恐怕不是凭“一己之力”可以实现。目前,调查组通报只提到颜某某。第二个疑问是:到底还有哪些人牵涉其中,有没有比颜某某职位更为关键的“大人物”?
颜某某被举报很具戏剧性。据举报人所言,颜某某与前夫张某离婚后,张某无意间发现了她名下巨额存款和涉及学校领导的数千万元分配明细的账本。此前有报道称,职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工作,学校可以收到一笔管理费。如果属实,那么管理费和实习报酬如何界定;学生去企业实习,职校从中收取好处,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需要彻查。
学生去企业实习工作,应当获得报酬。 早在2016年,教育部与财政部、人社部等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就明确:接受单位应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根据举报,新余这起事件,“回扣”时间跨度前后达七八年。最后要追问的是,颜某某等收取的非法所得中,有多少是学生的辛苦钱、血汗钱?又有多少学生的实习报酬被变相克扣,落入学校相关人员口袋?
克扣实习报酬令人愤怒,警方立案侦查让人欣慰,期待司法机关后续查处,将所有问号拉直。实习是职校毕业生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的一堂“预备课”。学校应做好配合和指导工作。学校不容玷污,学生不能亏待。实习生不应成为被盘剥的廉价劳动力。对于利用学生实习机会从中牟取钱财的在校人员,无论受贿还是克扣报酬,无论身居何职,都应全部揪出、坚决查处、依法严惩。 现代快报评论员 曹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