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城事

南通开发区法院跨越千里促和解

  “法官不远千里帮我们调解,凑到钱我第一时间履行!”近日,远在贵州省的当事人童某按照一个月前的承诺履行了赔偿义务,不仅保住了自己的商铺,双方的纠纷也得以化解,致电向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侯某、刘某是童某招用的工人,鲁某应童某的安排,在驾驶三轮摩托车接送侯某、刘某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侯某、刘某因此受伤并诉至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因鲁某、童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9月,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因双方的赔偿款方案差距过大未能达成和解,侯某、刘某申请法院处置童某名下位于贵州省黔西县的商铺。考虑到拍卖该商铺时间跨度久、变现难度大,且双方当事人均在贵州生活,到法院距离远、成本高等问题,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10月28日,该院执行法官利用周末时间,前往贵州省黔西市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

  为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执行法官到了贵州后分头做工作,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赔偿款重新进行了约定,童某承诺于15日内一次性付清赔偿款。11月上旬,童某依约将赔偿款汇至法院账户,双方的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该院始终坚持能动执行,积极发挥执行主动性,牢牢抓住案件症结,寻求最佳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做到执行有“力度”有“速度”更有“温度”。

  严君臣 陈文崟 阚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