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受伤亟需医疗费的当事人要回了继续治疗的“救命钱”。
原告杨某在溧阳某工地打工,该工地由徐州某公司承包后违法转包给陈某。杨某在工地上工作时被吊机撞倒摔伤,致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机构鉴定为五级伤残,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杨某到溧阳法院起诉陈某及徐州某公司,要求赔偿其损失。
承办法官了解到,杨某受伤严重,在医院治疗已花费20多万元,并且急缺后续的治疗及照护费用,急需被告的赔偿款来继续治疗。为帮助杨某尽快解决燃眉之急,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建筑公司,在征得原告与被告的同意后,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陈某和徐州某公司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杨某相关赔偿款,杨某不再向陈某及徐州公司主张后续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案涉纠纷一次性解决。在调解结束后,杨某对法官感激道:“法官同志,谢谢你们帮我要回了救命钱!”
吴立国 赵易 陈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