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精要/社评

“违法开除员工”事件真的结束了吗?

  如果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的问题,有关部门有介入调查的必要,个中真相,不能只在“传说”中渐渐沉淀下去

  1月7日,一段关于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后怒怼员工的视频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据报道,网传视频中,女高管态度极其嚣张,声称“我现在就违法解除,我违法你管得着吗?”在员工要求劳动局仲裁时,她又扬言“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并威胁员工“让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估计是连自家公司也看不下去了,1月8日凌晨,涉事公司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回应:解除劳动协议程序均合法合规,公司已责令该人力员工停职反省并严肃处理。

  但这一声明并未消除当事人和公众的疑虑。1月8日上午,疑似该事件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发帖称,所谓女高管停职是不可能的,女高管井某跟公司老板是同班同学,关系铁得很,公司敷衍一下,过阵子又回去了。老实说,这样的“猜想”也符合很多网友的感知,何况即便真的“停职”,也实在算不上什么处罚,对这名女高管来说,几乎不会伤筋动骨。当然,具体怎么做,那是公司的内部事务。但这并不是说,此事就该到此为止。

  其一,都责令停职反省了,难道不能向涉事男员工道个歉吗?视频中,井某既讲了粗话,也说了“你听不懂人话”这类涉嫌人身攻击的话,即便如公司所言“解除劳动协议程序均合法合规”,就能一并将涉事男员工所受的伤害给抹掉吗?

  其二,井某明确表示系“违法解除”,公司却自言解除劳动协议没问题,到底谁的话才可信?假如井某所言非虚,那么这起事件就冲出了内部范畴,相关行为涉嫌挑衅法律法规;假如井某只是随便说说,并没有搞那些见不得光的名堂,那么,井某是不是有败坏公司形象的嫌疑?按照公司规定,这种人是不是该受到严惩,而不仅仅是停职了事?

  当下,“试用期裁人”现象颇为多见。2023年11月,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多位劳动者和业内专家发现,试用期成为劳动者权益受侵犯的高发期,有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频繁辞退劳动者,走马观花式更换试用人员。例如去年10月,大学毕业后决定留在江西南昌工作的沈女士,在试用期赶上公司裁员,周五下班时被通知“走人”,且未对她进行任何补偿。在这种情境中,劳动者当然不乏据理力争的,但像前述被“裁”男员工那样被HR肆意攻击和威胁的,也并不鲜见。这种情况值得有关部门加以关切。如果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的问题,有关部门有介入调查的必要。

  值得一提的是,疑似该事件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提及,开除原因是他反对公司使用盗版软件设计芯片,以及反对将什么业务都外包。如果真如此,那事件性质当有“反转”的可能——涉事男员工不仅不该被“裁”,反而应该被重用。而个中真相,不能只在“传说”中渐渐沉淀下去。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