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江苏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为进一步巩固江苏省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于露
严查以这些名义开展变相违规培训
《通知》明确要加强行政处罚,严罚重处违法违规培训。各地要将违法违规培训核查纳入社区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落实“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巡防查处机制。要加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机构离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咨询机构等重点人员和机构的管理,采取签署承诺书、发放提醒函、告校外培训机构书、张贴违法违规培训处罚条款等方式,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各项政策规定。
寒假期间,各地要协调政法、网信、教育、公安、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要综合运用网格化排查、“四不两直”巡查、“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对本地保留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影响力较大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周边的托管机构,以及违规培训问题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区等重点机构和场所进行排查,严查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开展的变相违规培训。要部署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和有偿家教的专项整治,对违规开展培训的中小学教师,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对巡察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线索,一经查实,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一次性收费不得超5000元
《通知》聚焦重点,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日常监管。各地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职责分工,全面组织排查摸底,掌握机构实情,动态建立本地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单。
各地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要求,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开具规范票据,将培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要全面落实“两个全面纳入”的监管要求,责成校外培训机构将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防止发生“卷钱跑路”风险,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2024年3月底前,各地要推动本地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并在平台上架售课,实施预收费资金全流程监管。对未纳入全国平台的机构,不得通过年审,并责令限期纳入。对拒不纳入、逃避监管的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责令停止举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向各设区市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在强化艺考培训监管方面,要严禁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 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