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精要/社评

外卖打包费岂能成伤人“暗器”

收取打包费并非不可以,但前提是合法合规、公平透明,岂能为了收费就偷偷摸摸、机关算尽?

近日,外卖打包费问题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有消费者向媒体称,自己在霸王茶姬官方小程序上点外卖,6杯奶茶打包费就6元,而实际上仅用了2个包装袋。

另有报道提及,媒体记者尝试在外卖平台一超市选购商品,结算页面显示打包费1元,而当记者只选购一件可以直接手拎的油或大米时,依然需要支付1元打包费。在另一平台,记者选好商品提交订单时,提示“配送到家要用包装袋”,只有点击选择1元包装费,才能成功下单。这一报道表明,外包装费具有强制性。

此类问题并非今时今日才有,可以说乱象由来已久。例如,2023年8月,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称,消费者在享用看似经济实惠的外卖时,往往会忽略隐藏其中的打包费,而这笔费用在经历一次次“按件收取”“按瓶收取”“按串收取”的累积后变得不容小觑。2023年3月,工人日报报道,辽宁沈阳一名消费者通过外卖平台在某热销奶茶店总店买了一杯奶茶,“一份十三四元的奶茶,打包费竟要4元,而且送来后那杯奶茶外面就只有一个塑料袋。”

在乱象频仍的情况下,很多消费者恍然大悟,原来,打包费竟然可以成为一门伤人“暗器”。此前,江苏省消保委经过调查也发现,很多商家收费中包含打包费,但实际上部分产品并不需要塑料购物袋,造成一些无谓的浪费;另外,部分商家突然改成收费模式,没有进行明显的提示,导致很多消费者对于被收取打包费这一情况并不知晓。

收取打包费并非不可以,但前提是合法合规、公平透明,岂能为了收费就偷偷摸摸、机关算尽?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从业者,也有对吃相难看的同行予以侧目的例子。深圳餐饮商家吴家超就认为,外卖赚钱的核心是做好餐品,而不是设置虚高的打包费。他的观点,针对的是业内颇有市场的“打包费转移成本”之说。显然,这样的“外卖界清流”该让某些商家汗颜,也该成为真正的流行。

做生意设法降低成本可以理解。但降低成本不等于让消费者成为成本的“接盘者”甚至冤大头,保持一种体面的“吃相”还是很重要的。类似“一个外卖盒里装6个卤蛋,竟收6次打包费”的行为,岂止离了大谱,更涉嫌欺诈消费者。

应该看到,对于此中乱象,多地消保委频频发声,鼓励消费者看仔细费用明细、找商家或平台沟通、向相关部门投诉。这当然是解决问题的应有路径,消费者也有责任这么做,但消费者的博弈力量毕竟有限。有消费者通过平台要求商家退差价“对方死活不肯”,平台只能“和稀泥”,就是明证。

打包费看似是“小钱”,但折射的问题颇为严重。对于商家或平台的打包费乱象,监管部门有适时介入的必要。这既需要有关部门针对消费者提供的线索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也需要有关部门主动针对市场动向梳理乱象、加强治理。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