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重磅

2023年中国GDP同比增长5.2%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

1月1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初步核算,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58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5.2%。

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当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我国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

从主要经济指标看,2023年,按照可比价格计算,中国经济增量超6万亿元,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一年经济总量。人均GDP达89358元,比上年增长5.4%。城镇调查失业率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2%。货物出口增长0.6%,年末外汇储备超3.2万亿美元。

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初步测算,2023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达33278.2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达2.64%,比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增至54.6%;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2.5%,比上年提高43.1个百分点。

“观察中国经济表现,不仅要跟自己纵向比,也要跟其他国家横向比。”康义说,2023年我国经济增速高于全球3%左右的预计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有望超30%,是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引擎。

这份经济“成绩单”来之不易、成之惟艰。

回顾2023年,世界经济低迷,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较多,自然灾害频发。围绕做好经济工作,党中央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有力有效贯彻落实,推动中国经济在攻坚克难中奋进。

展望2024年,康义表示,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困难、解决问题,不断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据新华社、国家统计局网站

CPI

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涨,核心CPI总体平稳

2023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上涨1.0%,居住价格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3%,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0%,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2%。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13.6%,鲜菜价格下降2.6%,粮食价格上涨1.0%,鲜果价格上涨4.9%。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7%。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3%,环比上涨0.1%。

就业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023年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2%;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7%,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 4.3%。

不包含在校生的16~24岁、25~29岁、30~59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4.9%、6.1%、3.9%。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全国企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9.0小时。

全年农民工总量 29753万人,比上年增加191万人,增长0.6%。其中,本地农民工12095万人,下降2.2%;外出农民工17658万人,增长2.7%。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 4780元,比上年增长3.6%。

收入

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此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215元,中间偏下收入组20442元,中间收入组32195元,中间偏上收入组50220元,高收入组95055元。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9.8%,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14.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5.2%,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

人口

人口总量有所减少,城镇化率持续提高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人口总量有所减少,城镇化率持续提高。年末全国人口(包括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09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8万人。

全年出生人口90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39‰;死亡人口111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8‰。

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2032万人,女性人口68935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49(以女性为100)。

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648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1.3%;60岁及以上人口29697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167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4%。

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32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9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7700万人,减少1404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66.16%,比上年末提高 0.94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