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国内

国家卫健委:

加强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梳理制定本机构开具的医疗文书目录清单,强化开具相关医疗文书的授权管理。规范本机构医师开具医疗文书的行为,不得向未在本机构就诊的人员开具医疗文书,不得出具虚假医疗文书以及与医师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文书。不得在空白医疗文书上盖章。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文书核查管理机制,对本机构出具的医疗文书定期进行统计核查,及时纠正越权开具、超常规开具等不规范开具医疗文书的行为。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已有明确规定的医疗文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