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在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大会审议,这是省人代会连续第三年审议事关民生的地方性法规。预制菜如何管、谁来管?外卖食品安全如何保障?审议现场,《条例(草案)》诸多亮点内容引发代表热议,同时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杜雪迎 卢河燕
熊平平 赵丹丹 徐红艳/文
刘畅/摄
这部条例与百姓一日三餐息息相关
江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达120余万家,具有体量大、人员多、业态广等特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食品产业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须立法予以引领和规范。
如今,上班族一日三餐可能就会有一餐是点外卖,外卖食品安全如何保障?临期折扣店也让很多人开始追捧临期实惠食品,如何能安全“捡漏”?过年过节大家爱囤的预制菜,能放心吃吗?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针对食品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例(草案)》都有涉及。
比如,针对“外卖黑作坊”等没有实体店等情况,《条例(草案)》拟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
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应当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同时,还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的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
对于“预制菜”,《条例(草案)》拟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预制菜原料和成品的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环节加强全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省人大代表周晓燕:让外卖食品安全“看得见”,消费者会更放心
“《条例(草案)》是一个比较宏观的指导性法规,形成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相对统一监管,涉及食品行业的每个环节。”在省人大代表、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教授周晓燕看来,《条例(草案)》明确对于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的集中用餐食堂加强管理和监控,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出了管理的具体措施,对食品贮存、运输等条件也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与时俱进,回应群众关切。
他还注意到,《条例(草案)》要求外卖用贴签进行封口,包括外卖过程当中的配送环境要求。让外卖食品安全“看得见”,消费者无疑会更放心。
周晓燕还提到,扬州是世界美食之都,美食文化源远流长。“希望各地在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还可以出台更具地方特色、更加细化的法规,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明白、吃得健康。这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共同努力的一个方向。”
省人大代表李霞: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还纳入新业态监管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焦点。”省人大代表、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霞说,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强化了政府领导职责、部门监管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还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将网络食品经营、预制菜等新的业态纳入其中。
“此次审议条例草案通过后,相信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会得到更坚固的保障。”李霞表示,将充分发挥好“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模范带头作用,以食品安全为首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李霞介绍,目前企业已经建立自我督查机制,采用数字化系统管理,实现在线追溯,开展各类创新型管理活动,激励全员、全过程、全链条保障食品安全。
省人大代表唐义朝:建议建立健全网购食品追溯体系
《条例(草案)》对于网络食品经营等新形态予以关注。参会前,省人大代表、省港口集团镇江港大港分公司门机司机唐义朝进行了相关调研。他建议,应当着重关注网购食品和农家乐的食品安全问题。
唐义朝表示,对于网购食品而言,需要在法规中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从生产到配送的全过程都受到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建议建立健全的食品追溯体系,要求生产商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包括原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以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所购食品的真实情况。此外,应当规范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确保销售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对于农家乐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要通过完善相关法规,确保农家乐场所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比如可以鼓励农家乐场所引入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游客在消费过程中享受到安全、健康的食品服务。”唐义朝说。
唐义朝也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心和专业水平。推动相关部门与食品生产企业、销售平台、农家乐场所等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食品安全的维护,守护大家“舌尖上的安全”。
省人大代表刘卉:建议加大对绿色农产品生产经营补贴力度
省人大代表,淮安市洪泽区刘卉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长,淮安市食用菌协会会长刘卉长期从事蔬菜、水果、菌类的种植。此前,刘卉多次参加《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会议,并先后提出一些建议。
“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这个条例非常及时。”刘卉表示,农产品是大部分食品的加工原料,农产品在种植栽培过程中,如果用了高危农药,会导致重金属含量超标,导致加工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他建议,要从食品安全的源头把住质量关,建议政府应加大对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补贴力度,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采取生态种养、绿色防控的模式来进行种植、养殖,鼓励农药生产企业研发一些生物农药等,“建议推广生态灭虫灯、防虫网等一批生态防控措施,对农业企业生产经营者加大培训力度,合理使用农药,合理防治病虫害。”刘卉表示,只有源头的农产品安全绿色了,后期生产出的食品才能安全,吃得放心。
省人大代表潘云枫:条例通过后,希望尽快制定细则落地实施
“从田间生产,到外卖、预制菜等,《条例(草案)》涵盖的范围很广,把所有这些与‘吃’相关的,都包含在了里面。”省人大代表、宜兴市土肥站站长潘云枫希望,待《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通过后,可以制定相关细则,让条例尽快落实,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相信条例施行后,能够更好地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作为一名“土专家”,潘云枫一直都很关注食品安全相关话题。今年参会期间,她带来一份关于“进一步发挥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作用”的建议。
“我们江苏省有一个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能追溯产品信息、企业信息和监督检测信息等。”潘云枫希望能更好地发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作用,更好地保障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更好地推动农产品从产地准出到市场准入的有效链接,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
与时俱进立法 全力呵护“舌尖上的安全”
在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请大会审议,这是省人代会连续第三年审议事关民生的地方性法规。预制菜如何管、谁来管?外卖食品安全如何保障?审议现场,该草案诸多亮点内容引发代表热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宁,重如泰山。党的二十大报告正式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强调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推动食品安全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食品安全法在江苏有效实施,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法治化建设,制定《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显而易见。
要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立法层面的发力至关重要。过往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固然暴露出“有法不依”的痼疾,但也显示过规则“力有不逮”的一面。例如网络食品经营领域中出现过的平台监管不严、生产标准不规范、主体不明等问题,便折射了法律法规不到位、不完善的事实。把法律法规补齐、补强,为从业者和消费者提供更细致的行为依据,是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题中之义。
此前,江苏已出台《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对于规范餐饮管理、细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起到了应有作用。但食品安全领域不断出现新业态、新热点、新挑战,新的立法空间和任务也随之出现。加快完善法律法规,让法治之光照亮相关领域的沟壑,越发重要。
正是在这种语境中,《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酝酿和审议的过程始终受到公众关注。这说明,立法机构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立法工作与民意产生了共振,公众急切期盼相关法规成为捍卫消费者权益的“利器”。
值得关切的是,《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体现出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立法精神,在多个“关节”上增加了新内容。草案提出,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着力构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一体推进、一体发力的责任体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反映出齐抓共管的思路。草案拟规定,对小食杂店实行备案管理、鼓励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对预制菜原料和成品的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环节加强全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这些亮点内容直面民生难点和痛点,很接地气。
尤其应该看到,对网络食品经营着力加强监督管理,对预制菜原料和成品的全程监管、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作出规定,聚焦的是新业态、新问题。相关规定既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管理机制,也进一步消解了模糊地带,明晰了边界和罚则,这是肉眼可见的进步。有了立法层面的撑腰,有了全流程的监管,“打工人”点外卖、节日里把预制菜请回家就更有安全保障了。
食品安全保障牵涉的点面多、遭遇的难点多,涉及的利益群体多,对立法的力度、厚度和精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令人欣慰的是,《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已有所体现。相信不久之后推出的《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定能“不辱使命”,为广大消费者撑起一把耀眼的“保护伞”。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