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樊金龙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过去一年,共审议法规案20件、批准设区市法规63件、作出决议决定8项……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本届省人大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今年全年除安排继续审议上一年度结转项目5件外,拟安排正式项目16件、预备项目13件、调研项目14件,涉及发展规划、产业技术研究院、数据、软件产业等方面。其中数据条例将提请省人代会审议通过。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卢河燕 徐红艳
2023年共审议法规案20件,通过其中13件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江苏发展史上极不寻常、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
报告指出,一年来,共审议法规案20件,通过其中13件,批准设区市法规63件;作出决议决定8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7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7次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人次;审议代表议案30件,办理代表建议662件。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本届省人大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过去一年,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过去一年,江苏人大工作在聚力科技自立自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农业现代化、推动美丽江苏建设、促进民生保障和基层治理、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
比如,在聚力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增强科技创新制度供给,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出台全国首部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省级法规性决定。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紧扣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制定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听取审议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对台经济交流合作情况报告,推动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聚焦做好“土特产”文章,听取审议全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深化产业发展、优化品牌建设等审议意见。聚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出台家庭农场促进条例。重点督办关于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代表建议。
在美丽江苏建设方面,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修改湿地保护条例,修改水库管理条例。审议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听取审议2022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
推动解决医疗、养老、托育等现实问题
围绕就业,听取审议就业人员工资收入情况报告,开展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稳就业增收入。听取审议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切实解决家长学生负担过重、教师非教学任务过多等问题。听取审议13类55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促进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更实举措,推动解决医疗、养老、托育、住房等现实问题。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制定高速公路灭火与应急救援条例,审议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出台全国首部基层卫生省级地方性法规,全面修订职业病防治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着眼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构建规范的名录制度和分类保护制度,首次将周恩来、雨花英烈、新四军东进北上、淮海战役等重要革命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挖掘阐释写入地方性法规,推动保护好利用好江苏红色资源。守护赓续优秀历史文化根脉,率先出台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省级法规性决定,明确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多方参与形成合力的原则,推动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留下来”“活起来”。
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协同推动三省一市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凝聚一体化发展的合力。沪苏浙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三省一市人大就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同步开展监督,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联合调研科技创新等工作。
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部分)
1 江苏省数据条例(制定)(提请省人代会审议通过)
2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制定)
3 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制定)
4 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制定)
5 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制定)
6 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制定)
7 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
8 江苏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制定)
9 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制定)
10 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修改)
11 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修改)
12 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
13 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修改)
14 b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改)
15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
16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废旧立新)(提请省人代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