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 王鸣江
如果说铅笔是一段懵懂的童年,圆珠笔是一场潦草的友谊,那么钢笔则是一曲深刻的初恋。看《山楂树之恋》,老三送静秋钢笔,知道钢笔还可以是定情的信物。
钢笔的骨子里天生有种怀旧的情调,它是老时光的书写者。
记忆中一张泛黄的照片上,年轻的父亲一脸严肃地端坐在办公桌前,桌上放着一只茶缸子,还有一支锃亮的钢笔。原来父亲也是钟爱钢笔的。
而我,从初二写作文开始才扔掉幼稚的铅笔、油滑的圆珠笔,换成优雅的钢笔。
表哥送我人生中第一支钢笔。银色,重实。笔套上铭有一首诗,记得是《枫桥夜泊》,字体是草书,金色,张狂飘逸。我极为爱惜,视若珍宝。我很少用它写作业,但曾用它偷偷摸摸完成过一封石沉大海的情信。——现在还有谁写信?写信的时代被电话终结,如同钢笔的时代被电脑终结。我们学会了电脑,能熟练运用各种输入法,却总是“提笔忘字”,甚至忘了书写的快乐。
曾几何时,老师谆谆教诲:字是人的另一张脸,要漂亮就得天天练。在那个庞中华字帖满天飞的年代,练钢笔字风靡全国。铅笔写字轻佻粗涩,不当回事;圆珠笔写字虽然流利,但不免油腔滑调;只有钢笔写字是信笔由缰的畅达,但又不失典雅的洒脱。
写得多,再好的钢笔总有坏的时候。每所学校门口总有一位修笔匠。学生时代的我,哪怕无笔可修也常去看修笔匠的工作,幻想长大后也能以此为业。那老师傅头发花白,骑一辆装着马达的脚踏车。车后架上是一只木盒子,打开来里面如百宝箱一般装着各种工具:尖嘴钳、挫刀、镊子、胶水,等等。盒子的另一边是格子,放着钢笔零件。有各种型号、镀成金色或银色的笔尖,还有笔套、笔杆、笔夹,橡皮墨胆、吸墨水的塑料细管。老头戴一副老花镜,双手沾满各色墨水,一本正经的样子。坏的往往是笔尖。更换笔尖于他而言是再轻巧不过的事。修好,若口袋里还有点闲钱,便可叫他在钢笔握笔处刻图案。以刀代笔,寥寥几画,须臾而成。金粉一涂一擦,一只鸽子便栩栩如生,欲飞而去。
如今的社会,崇尚便捷、快速,钢笔早已被中性笔所取代。惠而不费、造福广大学子的修笔匠也从人们视线中消失了。抽屉里还躺着几支破损的钢笔,却舍不得丢弃。以钢笔为代表的一个时代的书写文化式微矣。
我们不能像父辈一样穿中山装、衣袋里别钢笔,但至少可以保存一支钢笔,保留一份情怀,秉承一段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