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道路上维持交通秩序,没想到这次受伤后,是法院为我亮了次‘绿灯’。”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兴仁法庭通过诉前调解,为受伤的交管协警广某先行争取到大部分医疗费,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感谢。
2022年9月的一个雨夜,付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设有事故易发路段警告标志的交叉路口时,未能有效降低行驶速度,对前方路面动态观察不细,将正在执勤维护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人员广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付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广某受伤后被紧急送医,因年龄较大,且家境困苦,无力负担医疗费用,道路基金为其先行垫付了8万元,后又在多方沟通和协调下,医院先行为广某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广某累计花费医疗费用30余万元。广某出院后,医院便向其追索医疗费用。广某随即起诉付某及其保险公司,要求先行赔偿医疗费30余万元。
但由于广某未缴纳医疗费用,无法从医院开具相应的医疗票据,且医疗费数额较大,保险公司对其中相关费用的合理性存在异议,可能需要申请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将耗费很长的时间。
兴仁法庭没有拘泥于固定的诉讼程式,而是通过诉前调解巧解难题。驻院人民调解员朱卫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与保险公司进行多轮沟通,最终提前为广某争取到大部分医疗费。
严君臣 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