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理论研究的前沿著作《书法哲学》,日前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书法介入哲学,与其他社会和自然科学比,起步晚,有难度,既要有扎实的书法技能和书法基础理论,又要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和融通能力。然陆祖鹤经过三十年的哲学理论积累和书法理论及实践的积累,终于意外地突破了这样一个“禁区”!她将哲学运用到了书法艺术的探索和发展之中,找到了正确认识书法和创新书法的思想方法、思维方式和实践途径,并初步构筑形成了哲学层面书法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为华夏子孙振兴和发展传统的书法艺术,从哲学理论上提供了保证。
《书法哲学》运用哲学的基本问题,对书法艺术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书法艺术与存在的关系,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书法艺术主体与客体和本体的关系,书法艺术与大艺术,书法艺术美与主体的思想意识,书法艺术创作过程中对立统一的思维模式及书法继承和创新中的原则性问题等进行了理论阐述。同时,为增加说服力,又结合文字学、社会学、心理学、逻辑学等有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对其进行了推理,匡正了一直以来困扰书法界的那一种唯心的或机械唯物的创作观及有意无意地对古人书法语录的断章取义和错误理解。比如,运用哲学辩证思想,结合语言学、文字学的基础理论,矫正了那些对傅山“宁丑毋媚……”审美思想的错误解读和引用;还比如,书法美的终极目标问题,用唯物论的思想推出了美与不美应由人民大众来评判,书法是物质和精神结合的产物,人在书法创作中扮演着主观和客观的双重角色,没有人去欣赏书法,书法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和理由。上述,可以肯定地说,《书法哲学》将哲学介入书法艺术,为其艺术朝着正向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书法哲学》最后用一大章,肯定了“儒释道”哲学思想在书法艺术产生和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儒释道”思想虽然不是针对书法艺术而产生,但对中国汉字及其书法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儒家以“仁”为本,讲“忠恕”“中庸”;道家倡导“无为,自然,天人合一”,强调一切应顺乎“自然”;佛家提倡“超我”“无我”,与道家思想相当,三家哲学思想有其共同处和不同点。将三家思想融合一起,取长补短,对书法艺术创作及推动书法艺术的发展有互补作用。
通过哲学介入书法艺术,一直以来在书法界争论不休的许多问题,便轻松地迎刃而解了。就此可以肯定地说,《书法哲学》出版是书法界的一大收获和突破。
艺+周刊
理想的书法创作是
健康“心志”和“心智”的结合
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发展到今天,虽说曾有不少书法家和有识之士,试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研究和探索它,然哲学介入书法起步晚、难度大,既要有扎实的书法技能和书法基础理论,又要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和融通能力。因此,到目前为止,与其他各类各学科的哲学比,还没有从内容、结构和体系上形成它的最基本的架构,还没有真正将哲学作为书法研究之母,对其作出全面的、系统的分析和思考,故学习及推动书法艺术发展往往无所适从,首鼠两端。然陆祖鹤撰写的《书法哲学》却意外地突破了这样一个“禁区”,她将哲学运用到了书法艺术的探索和发展之中,找到了正确认识书法和创新书法的思想方法、思维方式和实践途径,形成了哲学层面的书法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
《书法哲学》是研究书法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艺术哲学的一个部分。全书共八章(包括“绪论”),计30多万字。研究主要涵盖“书法与客观存在、书法主体与书法本体、书法主体与社会审美心理、书法艺术与大艺术、书法艺术主体精神与人格、书法艺术的美和丑、儒释道与书法”等内容。她将哲学理论介入书法艺术,运用哲学的辩证思想和发展观点,构筑形成了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特有的理论体系,找到了书法艺术的本质及其产生发展的轨迹和基本规律,匡正了一直来困扰书法界那一种唯心的和机械唯物的创作观:
第一,《书法哲学》运用哲学的理论观点阐述了书法与客观世界的关系问题,认为书法与物质产品生产一样,依赖于物质世界,但又不能离开人的精神意志。著作从汉字和书法艺术产生发展的历史证实,书法不但源于物质世界,并随物质世界的发展而发展。继而借助这个结论,导出书法是具象还是抽象,是再现还是表现等四大内在的反映形式和运动规律,揭示了书法艺术发展中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对立统一的运动模式。同时,用辩证观点阐述了书法创作过程的实质和关键性问题,认为书法创作过程其实质是主体能动地制造矛盾和驾驭矛盾的过程,这个过程及其表现出来的结果,虽与物质产品生产具有共性的一面,但由于书法艺术的特殊性,在运动和循环模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论著依据辨证否定和事物本质属性的哲学思想,对书法保守的继承和离开书法“共相”的所谓创新,作了有理有据的评判。
第二,《书法哲学》对书法主体、本体和书法审美客体三者关系作了阐述,认为书法主体思想意识即为谁服务的问题在三者关系中起了主导作用,是书法创作能否实现合目的的根本问题。通过推理,凸显了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书法哲学》说,人民大众是客观世界的人,又是书法艺术的创造者。他们在书法创造和发展中,扮演着客观与主观的双重角色。从客观讲,人与其他自然物和生物一样,是客观世界的一部分;从主观讲,人除了与其他生物一样需要生存外,他还有思想和意识,有精神方面的需要和追求。换句话说,书法既然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那么,书法的审美就必须与客观世界的人相适应,服从多数人的审美要求,其美与不美由人民大众作评判!另一方面,书法艺术因人而生,没有人就不可能有书法。也就是说,没有大多数人去欣赏和享受书法之美,书法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理由。
第三,《书法哲学》叙述论证了书法是主体意志和客观实在结合的产物,其过程和结果有着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它区别于物质产品的生产。书法艺术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精神现象,充满哲学辩证法的微妙特点,与自然科学和艺术之外的其他社会科学产品生产不同,它是人的精神意志和客观存在结合的产物,它离不开人的情感。但不同人的情感和意志存在多样性,故同类内容的书法创作,无论多少人介入,其作品的创作结果永远各不相同。论著认为,书法属于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区别于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除了客观实在之外,不能缺少书法主体情感和意志,理想的书法创作一定是健康“心志”和“心智”结合的产物。如果用形而上学观点对书法艺术现象作片面、简单的理解,都是错误的!
第四,《书法哲学》辩证阐述了书法美与丑的理论问题,书法美的元素“丑”能不能用劣质的书法作品来维系?从这个议题出发,确立了书法审美的正确理念。“美”是哲学对真理研究基础上提出的价值问题,凡是符合客观的事物和理论的,是有价值的,因而是美的。但“美”相对于“丑”而存在,在艺术中常常通过对“丑”事物的否定,达到“化丑为美”的效果。但艺术美的元素“丑”需要在一定的环境下才能体现,这个环境就是:要么艺术是具象的,要么艺术具有情节等,通过“美”与“丑”的比较,其美的元素“丑”才会有效地将美衬托出来。作为没有情节、只有抽象符号的书法能不能用“丑”,怎么运用“丑”,有待探索!同时,书法能不能用没有任何技法技巧的劣质作品来充当美的元素“丑”,《书法哲学》持否定态度!
第五,《书法哲学》肯定了“儒释道”哲学思想在书法艺术产生和发展中的作用。认为,虽然“儒释道”思想不是针对书法艺术而产生,但对中国汉字及其书法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儒释道”哲学基础是唯物的,儒家以“仁”为本,讲“忠恕”“中庸”,为书法创作中的“中和”“和谐”指明了方向,又为主体道德修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道家倡导“无为,自然,天人合一”,强调客观世界运动有其自身规律,一切应顺乎“自然”,书法创作的“无为”思想和“自然之美”就是从这里产生的;佛家提倡“超我”“无我”,与道家思想相当,三家哲学思想有其共同处和不同点。将三家思想融合一起,取长补短,对书法艺术创作及推动书法艺术的发展有互补作用。
《书法哲学》还运用哲学中万物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观点等,对书法主体的人格培养及书法创作上的章法、用墨、运笔等书法技艺技巧问题进行了阐述。告诫人们,主体的知识面、理论修养和创作技能非常重要,是书法创作实现继承和创新结合的必经之路。
哲学介入各学科,其实质是为了在研究和解决问题中提供正确的思维模式。在国内外、各学科中运用很早,普遍推开,并尝到甜头,但在书法艺术领域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故《书法哲学》认为,将哲学介入书法研究意义重大。要想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书法艺术的语境,哲学理论的介入是渠道;用哲学的辩证思维研究书法,将丰富和充实西方哲学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哲学是“智慧之学”,它能将书法艺术的经验性认识推到哲学的理论高度,有助于书法主体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同时,哲学介入书法,也能够为揭示书法美的规律和解决书法美的其他有关问题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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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祖鹤
上海市委宣传部研究室退休(正处)。经济管理研究生学历。清华美院油画高研班结业。1995年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曾任绍兴市书协一、二、三届理事会理事至调离绍兴。现任上海市书协老年工委委员,市妇女书法联谊会理事,刘艺书法研究会理事。
书法作品入选全国展和省级以上报刊杂志近30次,获奖4次;《略论书法价值》等18篇论文入选全国和省级书学理论研讨会及《中国书法杂志》《中国书法报》《中国美术》等刊物。1幅油画入选上海市级美展。
2019年,“拥抱山阴——陆祖鹤从艺五十年书法回乡展”列入第35届兰亭书法节内容之一,并捐赠兰亭书法博物馆18幅书法作品。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新华文摘刊登文化产业论文3篇。刊登在省(市)及全国级文学杂志散文6篇,其中3篇分别获二、三等奖。
2005年后,分别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社、上海文化出版社及江苏凤凰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了《文化产业研究方略》《章草通论》《书道之悟》《书法哲学》《记忆是歌》和书法作品集《心语墨痕》等专著。
2014年入围上海市文化艺术贡献奖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