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拍案

“无名氏”被撞身亡,八年后子女起诉获赔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奚海燕 记者 严君臣)老人被撞后变成“植物人”,并于第二年去世,一直没能确定身份。7年后,老人身份被确定,相关部门还找到其子女。3月12日下午,南通海门法院三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了这起时隔八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7家保险公司旁听庭审。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四原告各项损失人民币35万多元,双方对结果均表示很满意。

2016年10月的一个傍晚,司机马某驾驶车辆在海门区三星街道叠港公路地段,与步行过马路的一名老人发生碰撞,造成老人于次年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司机马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老人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其身份一直未能确认。2017年4月,公安部门按照流浪人员管理办法将出院后的老人安置在某敬老院予以照料。同年9月,老人因严重颅脑外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2023年7月,公安人员通过DNA比对,证实了受害老人的真实身份为吴某,并据此找到了其家属。2024年2月,吴某的两儿两女,将司机马某及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海门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余元。法官在核实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证据后,在确认吴某没有其他继承人情况下,实施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此案最大看点是诉讼时效问题。据法官透露,侵权行为虽发生在2016年,但直至2023年才确认受害者身份,并与其近亲属取得联系。我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故该案四原告在2023年知悉权利被害,于2024年提起诉讼,并未超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