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法宣 记者 庄剑翔)不久前,扬州江都一家饭店进入了附近居民和上班族的视野。大家都觉得他们家的菜“色香味”俱全。殊不知,这家店制作的麻辣鹅、猪头肉等熟肉制品中,添加了被列入3类致癌物清单的违规食品添加剂“日落黄”。近日,饭店原负责人王某被判刑。
几个月前,扬州江都的小张(化名)发现了一家“宝藏小店”。店里所售卖的麻辣鹅、猪头肉等“色香味”俱全,销量一直很不错。小张吃了之后,也觉得很合口。不仅仅是小张,许多附近的居民和上班族也发现了这家店。一段时间以来,饭店的生意火爆。
经过相关部门调查,该店菜品受欢迎的原因找到了——饭店在制作麻辣鹅时,添加了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日落黄”。据悉,这种添加剂因价格低等原因,此前曾被使用,并列入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3类致癌物清单。据调查,在短短4个月时间内,饭店销售金额共计36万余元,原负责人王某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王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判决被告王某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并责令其在区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且在缓刑考验期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