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一无臂男子乘坐地铁时,在双手明显残疾的情况下,仍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残疾证才能享受无障碍免费通行。3月22日,武汉地铁就此事致歉。3月23日,当事无臂男子李丰强开启了一场直播,其游泳冠军、企业家等身份也开始被网友讨论。有网友质疑,他拍地铁站视频系炒作,是为了“博流量直播带货”。3月24日,李丰强回应媒体称,自己并非博流量炒作,只是希望改善保障残疾人出行的相关制度。
李丰强的回应没有问题,老实说,看不出来他为此“炒作”的必要性。
这起事件的焦点是不出示残疾证就无法享受无障碍免费通行,无论李丰强身份如何,都不会改变这一点。那么,人们如此在意揭露问题者的身份,意义何在?我们的共同目标难道不是解决问题、改善制度,惠及目标人群吗?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这一规定并没有要求残疾人必须“出示残疾证”才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因此,出现在武汉地铁里的这一幕,不仅反映出工作人员处理不当,还说明内部规定与法律精神不符、问题被熟视无睹。作为公共交通的体验者,李丰强有资格也有理由对不当做法大声说“不”,捍卫好自己的权益。应该看到,这并不是只为他自己“鸣不平”,更是为更多人表达意见。如他所言,“自己不是在找地铁工作人员的麻烦,只是想代表残疾朋友发声”,这种勇敢表达诉求的做法理应受到尊重。
关爱残疾人,是一个社会的伦理。面对残疾人提出的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将管理规定规范化,这才是我们最该做的事。事实上,武汉地铁也在致歉声明中承认,工作人员现场处置问题不周,未能妥善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权益,将持续优化特殊乘客的出行服务保障。这个表态是得体的、有见地的,但还缺乏更多的实质内容支撑。围绕相关问题展开讨论、拿出方案,是“持续优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应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离开这个焦点,去探究一位残疾人发声的缘由,甚至横加指责其出发点“不纯”,这个逻辑也太奇怪了。
李丰强的遭遇不是个例。近年来,在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被揭露的问题虽然明晃晃放在那里,但似乎不是最关键的,揭露问题者的身份和动机倒成了被特别关注的东西。有时,揭露问题者还被要求成为一个“完美的批评者”,稍有不如人意处便遭到指责。
是时候放下偏见和“放大镜”,客观理性地看待每一个为了公共利益而做出努力的“挑刺者”了。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