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大江苏

今年江苏空气优良天数比率 要达到80%

3月26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定下了2024年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包括PM2.5浓度达到32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左右等。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报告晒出了2024年生态环境主要目标:PM2.5浓度达到32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左右;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0%左右,同时确保国考断面水质无劣Ⅴ类,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7.68万吨、7.13万吨、12.3万吨、0.66万吨。

为实现目标将做四方面工作,包括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持续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增强现代交通承载力。推进煤电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发展可再生能源,前瞻开展碳足迹认证和绿电溯源等工作,增强绿色能源驱动力。

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治气上,制定江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治水上,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实施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行动。治土上,强化污染地块管控与修复,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生态上,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生态岛”试验区,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上,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国家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确保当年事、当年毕。

全力抓好长江太湖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湖西片区为重点,落实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力争实现太湖水质“稳Ⅳ争Ⅲ”。

扎实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持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度制定修订并认真抓好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