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拍案

王一博起诉“黑粉”侵权,法院判了

被告赔偿4万精神抚慰金和3万律师费;原告代理方称,赔偿金将全额捐赠

庭审现场

3月28日下午,知名演艺人士王一博起诉朱某某侵犯名誉权纠纷案,在无锡滨湖法院开庭。现代快报记者获悉,2022年7月,被告朱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则涉及原告王一博的贬损性言论,后来言论截图被大量转发到各网络平台。王一博方面将朱某某起诉至法院。最终,滨湖法院判处被告删除相关内容,公开道歉,赔偿两项费用共计7万元。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朱鲸润 尤力庭 文/摄

被告朱某某行为是否侵犯了王一博名誉权?无锡滨湖法院表示,首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微信朋友圈亦是公众交流平台,微信使用人不得在朋友圈发布侵害他人权利的内容。本案中,被告对微信号由其使用并无异议。被告辩称其朋友圈发表的言论属于对公众人物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正当评论,对此法院不予采纳。

此外,被告还辩称其朋友圈系分组发布,可见范围200人,但其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朋友圈发布时的具体设置情况。后被告朋友圈内容被他人转发至公共网络平台造成巨大影响,被告应当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表示,本案中被告发布的朋友圈截图,在多个网络平台大量转发,浏览传播量高,对王一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被告应当承担消除影响的责任。

最终,无锡滨湖法院判决,被告朱某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立即删除2022年7月11日发布的与王一博有关的朋友圈内容。被告7日内在微信朋友圈置顶发布致歉声明,朋友圈设置所有人可见,刊登时间不少于10天。如果被告未按要求发布声明,法院将此道歉声明刊登在国家级新闻网站上,刊登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在人民法院报发布致歉声明,刊登费用由被告负担。此外,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7日内赔偿原告王一博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以及律师费3万元。驳回王一博其他诉讼请求。

随后,原告代理方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对此案发布最新消息称,所获赔偿金将全额捐赠公益,并将代王一博推进捐赠事宜。

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透露,王一博在委托其启动维权案件之初便已明确表示,若案件胜诉,所获赔偿金将全额捐赠公益。该律师事务所将密切关注该案判决的生效及被告履行情况,并在第一时间代王一博推进捐赠事宜。

法官说

无锡滨湖法院民一庭审判员许丹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名誉权侵权纠纷。被告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则涉及原告的贬损性言论,后来该朋友圈截图被大量转发到各网络平台。原告就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删除相关的朋友圈内容,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经济损失等。

无锡滨湖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彭云翔介绍,中国网民已经超过10亿人,近些年来有关网络暴力导致的悲剧时有发生。去年9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彭云翔提醒,无论是在朋友圈这样半公开的载体,还是在微博这样的公开载体,网民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论,要理性、客观和真实,不要触碰道德和法律底线,否则将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