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捡到一只受伤的鸟儿,类似于鹰,疑似国家保护动物,麻烦你们过来看一下。”4月6日凌晨,扬州高邮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世贸警务站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
警务站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经过现场近距离观察,发现这只鸟并无明显外伤,民警推测,其可能是因天气原因,体力不支,掉落在小区内的。
民警见鸟儿精神状态不佳,将其带回警务站暂时安置,并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鉴定确认该鸟为游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游隼并未受伤,待状态恢复良好后,民警便将其交给相关部门安置。戴婷 顾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