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城事

男子考验期内擅自外出被撤缓刑

万某因犯诈骗罪,此前被扬州经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缓刑期间自2021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但万某擅自外出缓刑被撤销。

社区矫正期间,万某不经审批擅自外出离开其接受社区矫正的南京多达六次,且外出期间未携带信息化核查设备,或将设备交给他人使用,每月思想汇报和每周书面报告不如实汇报擅自外出的情形。因此,南京江北新区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向法院建议,撤销对万某的缓刑。

扬州经开区法院经审查认定,万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于近日作出裁定,撤销对万某宣告缓刑三年的执行部分,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王帅 庄剑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