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笔始于1998年、多年累计本息合计10万元左右的债务,终于在溧阳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偿还完成。因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长期在外地工作,该案件曾在多年前终止执行。时隔多年,这起“沉睡”近26年的旧案被唤醒。
1998年,因承接工程,赵某向李某借了7万元,但直到2002年也没有归还,2003年又借款1万元。前后加起来,赵某共欠李某本息10万元。多次催要无果,李某便将赵某诉至溧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赵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赵某在外工作多年,因此执行程序被终结。
2020年,李某向溧阳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在财产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即将退休,其名下有一张银行卡定期发放工资,于是依法予以冻结,并定期进行扣划、续封。2024年2月,该案本金全部执行到位,赵某与李某就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给付完毕。王鹏超 徐聃 陈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