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大江苏

燃气管道“带病运行” 江苏拟出重拳整治

5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近日,《江苏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方案具体整治18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切实推动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排查见底、整治彻底。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赵丹丹

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为: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同步加大城市燃气管道维护管养力度,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其中,重大隐患、较大以上风险立即整改,存量改造任务提速改造,2025年6月底基本完成。

整治18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

具体整治范围如何?方案细化排查出18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清单。专项治理全链条包括燃气厂站、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进户表前管道、管道沿线调压箱(柜)、阀门等附属设施等。18项“带病运行”问题类型,包括老化,腐蚀,安全间距不足,未设置安全保护装置,设备防爆不符合要求,处于/临近危险环境,泄漏,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材质、防腐、工艺落后,埋深不足,未经检验,第三方施工破坏,管道建设项目违法,包封密闭,用气场所管道安装、敷设不符合规定,管道停用未处理,安全标志标识缺失等。

明确五项重点整治任务

一、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再排查,包括全面摸排评估,对上一轮未覆盖的空白区、薄弱点再进行过细排查;对城市燃气管道老化等 18 类“带病运行”问题形成评估结果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按照风险隐患等级确定整治优先级,实施闭环销号管理。

二、加快整治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重大隐患、较大及以上风险的城市燃气管道,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重拳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包括排查沿线施工项目,涉燃气项目中存在的各类施工作业行为逐一登记在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行“零容忍”执法,暂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涉事挖掘机司机等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包括深化场景应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汇聚、强化智慧监测等。

五、建立健全燃气管道长效管理机制,包括实行全链条管理,全面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施工质量监管、健全专项体检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