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精要

警车高速上截停私家车,过分了

视频显示,涉事私家车并没有明显出格之处。常识告诉我们,即便执行紧急任务,逼停涉事私家车的必要性也存疑

近日,有网友发布高速上一辆警车截停私家车的视频。视频中,私家车起初与警车并排在左右车道行驶,前方均有货车,有意向左变道的警车鸣喇叭和警笛。该私家车在超过一辆货车后变道至右车道,随后便被警车超车并逼停,两名未穿警服的男子下车亮出证件后,质问私家车主为什么不让行,并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这一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在高速公路上强行逼停一辆车,这个动作可谓“炸裂”级别,难道,这辆被逼停的车犯下了不可轻饶的“罪过”?但视频显示,涉事私家车并没有明显出格之处。

仅因私家车没让道,就可以如此大动干戈?

根据法律,警车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而交通执法当由身着警服的交通警察依法实施。据此,该两名便衣警察的所作所为,很难经得起考问。

显然,没有交通执法权却逼停私家车、查证,这种行为带有越俎代庖嫌疑,缺乏法律依据。假如两名便衣警察是在执行紧急的、特殊的公务,则应该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证据,消除疑点、寻求谅解。但常识告诉我们,即便执行紧急任务,逼停涉事私家车的必要性也存疑。假如涉事私家车真的有妨碍公务嫌疑,肩负重任者亦有比逼停车辆、亲自处理更科学、更理性的选择,要知道,“紧急任务”意味着心无旁骛、集中精力。

在高速公路上逼停车辆的极度危险性,自不待言。而如果逼停私家车只是为了斗气、显示公务车的特殊性,那就更让人难以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等车辆未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据此,在高速公路上,即使是特种车辆,通常情况下与私家车也是平等的,岂能自个儿把自个儿当成“特权车”,不耍一耍威风就心痒痒?

私家车不是特种车辆的“对立面”,群众不是公务人员的“对立面”。身为公务人员,当有依法履职、规范言行的意识,当有敬畏权力、敬畏人民的谦抑之心。一言不合就玩“逼停”,把私家车逼到墙角,给群众出难题、施加莫名的压力,这是把群众的合法利益当成什么了?又把自己放到了何种位置上?对这样的言行,岂可等闲视之?

根据涉事警车车牌线索,媒体记者向湖北高速交警三支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求证。工作人员表示,已向荆州当地110反映此情况,将进一步核实。其实,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要想查清事件原委,没有任何难度。

此事已发生数日,尽快调查公布真相,给涉事私家车主和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很有必要。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