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5月22日,无锡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近年来无锡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状况和典型案例。
朱鲸润
率先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机制
2022年3月,无锡中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审判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不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依法责令其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并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指导程序和实施办法。
同年10月,无锡中院与市妇儿工委等8部门会签《无锡市关于依法训诫和责令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滨湖、江阴、宜兴等法院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辖区内涉少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江阴市涉未案件家庭教育分级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联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分级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公安、检察、妇联、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2022年5月,无锡中院与市妇联携手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形成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单独或者联合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站14家。
多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2022年1月12日,新吴法院针对监护人家庭教育的失职行为,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此后,全市法院相继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79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72次,涵盖刑事、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实现指导服务范围全覆盖。
宜兴法院根据家庭教育失当程度确定分级指导措施,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分层次制发《家庭教育告知书》《家庭教育训诫书》《家庭教育指导令》。
锡山、惠山等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
持续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成效
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无锡法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全方位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加强心理疏导,截至目前,共开展心理辅导156次(其中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136次,监护人20次)。梁溪法院在省内首创心理咨询师常驻法院的工作机制,针对矛盾易激化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