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近日,无锡市民周先生投诉,他以233元的价格订购了江南大学附近酒店的四小时钟点房,由于个人原因入住超时,商家要求其按照包含早餐费用的整天价格支付补差185元。周先生认为酒店超时计价不合理。
接到投诉后,无锡市滨湖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向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周先生认为其虽超时一个多小时,但他没有享用早餐更没有早餐的需求,钟点房超时便按照包含早餐的全天价格计算不合理。而酒店表示钟点房是在特定时间段推出的短时间住宿服务,一般为三到四小时,如果超时将影响后时段客人的入住,并且钟点房和整晚的房间之间是没有其他衔接套餐的。
消委会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向商家强调,应事先向消费者告知超时计价规则,不应直接以全天房费高于钟点房的部分作为钟点房超时费用。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酒店退还消费者补交的185元费用后,按照钟点房每小时58.25元的价格向周先生补收了超时费用,周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无锡市滨湖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酒店在经营过程中应明示价格和收费信息,明确钟点房超时收费规则,不应单方面以整晚价格作为钟点房超时的“惩罚性收费标准”。消费者在订购和入住酒店前可以电话咨询相关酒店的钟点房超时计价收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