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7版:城事

如皋法院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宣判

6月4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将到来之际,如皋法院对一起重点排污单位工作人员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石某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宣告禁止令。这是如皋法院审理的首例通过认购碳汇方式修复生态的环境刑事案件。

某材料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系大气类重点排污单位,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监测废气中的污染物数值,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材料公司委托某环保公司负责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被告人石某系材料公司仪表工,负责公司仪表故障维修以及日常巡检“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发现运行异常通知环保公司运维人员并配合工作。

2022年8月20日16时许,材料公司车间工作人员发现焚烧炉内氧含量与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氧含量数值相差较大,通知石某检查。因临近下班,石某没有按规定通知运维人员来检修,而是擅自将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的氧含量参数值修改为固定值,致使氧含量参与折算后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失真。在线监测设施被干扰期间,材料公司持续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直至2022年9月11日被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发现。石某后悔莫及,主动提出修复生态环境。承办法官认为本案符合认购碳汇的条件,遂建议石某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经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组织交易,石某以4万元价格认购400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并在国家自愿减排和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进行核销,现履行完毕。 严君臣 张弦 黄幸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