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拍案

“钓鱼式”诈骗!低价出售油卡后转身挂失

男子骗了多名受害人共计18万元

几个月前,扬州的吴先生得知,微信好友王某正在打折出售加油卡,便购买三张加油卡,还当场验证。没想到,王某转头便将加油卡挂失。据调查,王某以此类“钓鱼式”诈骗手段骗取了多名被害人共计18万余元,最终,他被法院判了刑。6月25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案件详情。

通讯员 柏晓慧 姜伟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庄剑翔

王某大专肄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虽然收入来源不稳定,但其消费水平却不低。此前,他曾因犯贷款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之后,没有改过自新,开始寻找另一个可以“赚快钱”的路子。

几个月前,王某心生一计,将目光瞄准了加油卡。他前往某加油站,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实名制办理了共计面额为5000元的三张加油卡。之后,他联系了微信好友吴先生,提出自己有渠道可以弄到低价的加油卡,并能以面值8.5折的低价卖给对方。

起初,吴先生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后来考虑确实有加油的需要,便表示愿意尝试,但是提出,需要先带着王某到加油站验卡,确认加油卡可以使用再购买。王某欣然同意。二人前往某加油站验卡,在确认加油卡可以使用并且核对卡内余额之后,王某将三张加油卡全部以相应折扣价卖给了吴先生。

本以为交易就此结束的吴先生,几天后却发现三张加油卡都无法继续使用——他手中的三张加油卡,都被挂失了。

原来,当天交易之后,王某拿着卖卡的几千元转头就还了已经欠费的信用卡,身无分文的他前往加油站,将实名办理的加油卡挂失。几天后,他将挂失的这几张卡又成功转卖给了他人。

据调查,吴先生并非王某唯一的“目标”。 此前,王某不仅以上述方法骗取刘女士信任向其出售加油卡,还虚构了“520充值有优惠”的事实,让刘女士向其转账1万多元用于加油卡充值。此外,王某还存在谎称可以帮助购买门票骗取他人钱财的情况。

很快,王某被抓获归案。该案被移送至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中发现,王某早在2022年就使用此手段骗取他人十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王某采用向被害人低价出售其实名办理的加油卡获取被害人钱财后,挂失补办新卡,再以同样的手段向他人出售的方式骗取钱财,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合计18万余元。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邗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