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史冬爱 邵臻 记者 曹德伟)6月27日,江苏丹阳警方公布一起案件,安徽籍女子刘某为博取关注度、获取流量,用空镜头配以夺人眼球的文字发布至某短视频平台,造谣某鞋业公司负责人对其实施侵害,给该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6月18日,丹阳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大学毕业生”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对着被褥拍摄的视频。从画面中央所配文字可以看出,发帖人在指控某鞋业公司负责人对其实施强奸致其生子,并对其母子二人持续加以侵害。
为查明事实真相,丹阳市公安局多部门联动,迅速找到该条视频的发布者刘某。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刘某根本就不认识她配文中所指控的某鞋业公司负责人。
在新桥派出所,刘某如实供述了其虚构事实的心理动机。原来,刘某曾于2017年7月在安徽省宿州市某鞋业公司上班,当年9月离职。在此期间,刘某并没有结识,甚至没有见过这家鞋业公司负责人。6月18日下午,刘某在丹阳市丹北镇新桥其出租屋内刷短视频,觉得无聊,便对着家中被褥拍摄了一段视频,并配文“某某鞋业老板强奸我,杀人犯,还有一个私生子不管不问,自己结婚生子,还要弄死我和孩子,某某鞋业老板还有能控制人的东西,还能帮着找女人”。编辑好后,女子在该平台发布,而目的仅仅是为了博取关注度、赚取流量。
该视频发布后,杜撰了“某鞋业公司负责人持续对某位女性实施侵害”的虚假信息,引发网络关注,给该鞋业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因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丹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给予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