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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60万、家庭120万

南京存量房“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现代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7月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参照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个人60万元、家庭120万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该配套措施主要适用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中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如原旧房曾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在购买新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名下房产套数情况,仍按购买原旧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认定结果执行。其他贷款事项按现有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办理购房和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照购买原旧房时的提取条件认定结果执行。

该配套措施的实施期限与南京市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实施期限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