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父亲去世后,母亲外出没有联系,王家姐弟俩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今年,爷爷因病去世,姐弟俩的小姑找来保姆照料孩子生活起居。因母亲一直不与孩子联系,孩子的奶奶要求撤销儿媳妇的监护资格。近日,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通报这起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王小甲、王小乙(均为化名)姐弟一个是一年级学生,一个在幼儿园大班。2022年8月,王小甲、王小乙的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对他们鲜有问津。2023年9月外出后便不再出现,姐弟俩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
2024年初,爷爷因病去世,王小甲、王小乙由其小姑雇保姆负责接送上学放学和做饭。因姐弟俩母亲张某近年来未承担起监护人责任,王小甲、王小乙的奶奶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张某的监护资格,并要求张某承担起抚养义务。
涟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张某为王小甲、王小乙的母亲,是法定监护人,负有对王小甲、王小乙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的义务。张某为人母,在王小甲、王小乙的父亲去世后更应该照顾、保护好自己的儿女,然而张某于2023年离家外出未归,怠于行使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故应撤销被申请人张某的监护资格。张某对王小甲、王小乙有抚养、教育义务,其监护资格虽被撤销,但仍应当继续履行承担小孩抚养费的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张某为王小甲、王小乙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孩子奶奶为王小甲、王小乙的监护人;自2024年6月起,张某于每月20日前给付王小甲、王小乙每人抚养费700元,直至王小甲、王小乙年满十八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