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关注

“山寨明星”肆意模仿谋私利

专家:须在法律范围内表演

视觉中国供图

近日,靠模仿歌手周杰伦在网络走红的主播“黑伦”开启巡演,其表演歌曲均为周杰伦的热门作品。有网友称,“黑伦”的演出不设门票,以酒吧常规卡座散台形式售卖,其杭州站的最高低消卖出了6000元。

在“黑伦”线下巡演被暂停后,其又在线上开起了“演唱会”,不少粉丝送出天鹅湖、火箭(直播间打赏的虚拟礼物)等,打赏金额从99元至上千元不等。

记者注意到,类似的模仿当下比比皆是,长相、举止、衣着乃至网名都与明星非常相似。有网友说,一些主播长相与明星相似,对发型和穿衣风格进行一些模仿不算什么大错;也有网友提出,如果刻意模仿明星,蹭明星流量,还通过直播卖货盈利,是否涉及侵权?

受访专家指出,明星作为民事权利主体,依法享有人格权、著作权、表演者权等合法权利,应当予以尊重和保障,模仿者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直播表演活动,不能损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网络平台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升网络信息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内容;相关部门也应采取监管措施,明确模仿行为界限,保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假借明星身份商演

公开资料显示,“黑伦”在某娱乐公司组织下,同娱乐公司关联的酒吧合作开展“全国巡演”。该酒吧发布的宣传视频中,有“黑伦”模仿周杰伦经典语“哎哟,不错哦”的画面。

据了解,“黑伦”原计划于6月28日和29日在厦门进行的演出临时宣布取消,线下巡演被按下“暂停键”。但6月28日晚,“黑伦”在直播间进行了线上演出,其直播时一边与粉丝互动,一边演唱《搁浅》《七里香》《周大侠》等周杰伦的歌曲。

另一位与周杰伦长相相似的博主“粥饼伦”也曾出现在太原某酒吧的海报上。该酒吧在此前的宣传中介绍,“粥饼伦”将与“黑伦”一起出席6月21日的演出活动;其将跟随“黑伦”巡演的脚步进行“全国巡饼”,即“黑伦”在哪个城市进行演出,“粥饼伦”就前往该城市卖饼。但后续二人合体演出的行为,遭到周杰伦粉丝的抵制和质疑。

模仿者假借明星身份进行商业演出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位长相与歌手林俊杰十分相似的模仿者,在某短视频平台有9.6万粉丝,他自2022年5月起发布演唱林俊杰歌曲的视频,其中有不少是他在音乐酒吧或一些活动现场拍摄的。该模仿者账号的置顶内容,就是他在婚礼现场演唱林俊杰的歌曲《交换余生》的场景。

记者注意到,该博主的大部分视频内容都打上了“林俊杰”话题标签,并在主页标注了“只接商演合作”等字样。通过其在主页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对方经纪人,了解到该模仿者在婚礼上进行商演的报价为1.5万元,可以演唱4首歌曲,另需自备音响等设备。

北京潞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黄艳介绍,如果与明星长相相似的模仿者利用自身的相貌、以自身名义进行商业活动,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并不会侵犯明星的肖像权。但如果在商业活动中,模仿者所表演的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则须事先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未经许可则会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者权。如果模仿者不仅模仿明星独到的表演风格,还通过宣传或作品载体包装等形式有意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误以为模仿者是真明星,或者歪曲性模仿或丑化性模仿损害明星声誉,则会构成侵权行为。

为赚打赏模仿明星

有业内人士介绍,此前“山寨明星”的变现模式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参与商业演出、出席门店剪彩活动或者接拍商务广告等方式获取收益。随着短视频时代的到来,直播打赏为明星模仿者提供了一条新的快速变现的途径。

记者注意到,以直播形式模仿明星获取打赏收益的主播越来越多,甚至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自己的照片并留言询问:“长这样,适合模仿哪位明星?”

某短视频平台的主播“小林心如”(现已改名“夏紫薇”),最初以模仿《还珠格格》中紫薇一角而为人熟知。她在直播时重现电视剧中紫薇失明的经典桥段,通过唤起观众对经典角色的怀旧情感,以此吸引观众、获取更多流量。该主播在直播间一边模仿紫薇失明哭泣,一边对观众说:“除非是火箭或者是嘉年华,才能治好我的眼睛。”

当直播间观众送出火箭等高额打赏后,主播立刻上演复明戏码,并激动地告诉观众:“我看见了!我的天哪!”有网友说:“刷个嘉年华就能恢复视力,是现代版的见钱眼开。”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甄景善认为,模仿者通过模仿明星的方式进行带货直播、在直播中接受打赏等活动,如果模仿者未明确表明其仅为模仿者,并非明星本人,则应当认定其目的是利用明星具有的较高知名度及影响力,误导消费者以为是明星本人而进入直播间、观看商演,符合“商业混淆行为”的特征,这种情况应当属于不正当竞争。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