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天气/社评互动

“消费回扣”具体情形如何、有没有恶意宰客行为、后果如何,均需要厘清。

店家给拉客司机回扣被罚百万,冤不冤

澎湃新闻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近日在社交平台发布一份福建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区一家小饭馆收到了高达百万的“罚单”。

告知书载明,该店通过向司机支付载客到店消费回扣的方式,引导后者将乘客载至店铺经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利用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的违法行为。此外,店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蓝某某等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未依法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等行为。发出百万“罚单”,是一并处理的结果。

此事最引人注意的地方,是让司机引导消费者到店消费继而吃回扣。现实中,一些餐饮单位和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合作共赢”,玩弄消费者于股掌之上,频频见诸新闻报道。

看上去,这些司机顶着“好客”的人设给外地消费者带来了便利,然而,由于这些司机往往把消费者带往“黑店”,消费者不仅腰包受损,而且也很难吃到真正的地方美食,反而因“阴阳菜单”“货不对板”等问题弄得很郁闷。羊毛出在羊身上,当引荐消费者的司机拿到不菲的报酬时,消费者的痛苦指数也随之上涨。

例如,2018年,消费者投诉,青岛出租车与饭店勾结,拉客进店提成高达30%。2024年4月,游客向重庆市执法人员反映,有司机将他们带到某家餐馆吃饭,“又贵,菜又少,又难吃!服务态度超级差。”

此类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这类乱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声名。因此,不仅群众对这一歪风邪气深恶痛绝,希望对此进行严厉惩治,涉事城市也往往给出鲜明而严厉的治理态度。

按理说,执法部门对此类饭店进行严惩,是在帮公众出气——要知道,舆论素有“打疼违法者”“罚他个倾家荡产”之期望。那么,何以有学者及网友对“百万罚单”持有质疑态度,甚至有人直言“小过重罚”呢?

客观上说,对此类行为进行严惩,绝不可逾越“过罚相当”原则。监管部门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可以被民间情绪牵着鼻子走,而是要有依据、有准头。

就前述“百万罚单”事件,脉络到底如何,还有进一步梳理的必要。涉事店铺“帅帅鲜餐饮店”法定代表人师新帅向澎湃新闻表示,处罚太重了,并不合理。他平时修车,这家店铺今年2月份才开业,主要是其他股东在负责运营,对于店铺和司机之间的“消费回扣”情况不太了解,7月8日收到这张处罚告知书。那么,“消费回扣”具体情形如何、有没有恶意宰客行为、后果如何,均需要厘清。此外,依照规定,涉事经营者可以申请听证程序,然而“本来这个月29日听证,现在又延后了”,这一情形是不是存有瑕疵,也是值得一辨的。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重庆对与出租车联合拉客宰客的3家火锅店处罚150万元,由于罚款总额很大,也引起关注。但当时该事件并没有引发舆情,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行政处罚给人一种“精准”的观感。显见,巨额罚款并非一定不可以,前提是师出有名、程序规范。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