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城事

扬州颁发首张告知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月31日,扬州市发出首张标注“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适用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告知承诺制”资格确认书,未来,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直营门店可以实现“申请即许可,准入即准营”,助力优化提升扬州营商环境。

依据《江苏省连锁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江苏省范围内全面实行食品连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大幅度降低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直营门店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间。江苏品胜食品有限公司扎根扬州发展多年,拥有41家知名品牌直营店,经过申请,企业当天领到了扬州市首张标注“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适用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告知承诺制”资格确认书。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已有直营门店41家,门店都是统一设计、统一配置、统一管理,按照以往规定,新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在门店装修全部完成后等待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完毕才能领证、开业。今年6月,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江苏省连锁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新开门店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免现场核查即可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优化了相关审批管理措施,缩短审批时限,推动改善营商环境新举措落细落地。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流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连日来,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走访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推动扬州市本土企业申请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资格评审的新规实践。“这一新规将大幅度降低我省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直营门店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间,可实现‘申请即许可,准入即准营’,极大有利于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门店快速扩展,促进规模化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得知这一政策将实施,江苏品胜食品有限公司立即进行了申请,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迅速拟定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对一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同时,主动协调属地食品经营许可办理部门,于7月22日为江苏品胜食品有限公司发放了扬州市第一张标注“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7月25日,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对该企业申请提交的书面材料审核,并对“九月森林”部分直营门店开展实地评审,最终评审意见为“通过”,企业可以获得适用告知承诺办理资格确认。

告知承诺制度为企业带来便利,但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该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通过告知承诺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门店,开展首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新开门店管理符合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据悉,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将进一步推广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水平,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告知承诺便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扬市监 顾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