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为维护夏季高温天气下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无锡人社紧急发布《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最高达到40℃以上时,停止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
《通知》明确指导规范高温天气工作时间的规定。其中,预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同时,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制度,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待遇。
针对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知》还提出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缩短连续工作时长、增加工间休息时间等措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加强执法检查畅通维权渠道,特别是以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物流、交通等为重点行业,以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环卫工等为重点群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发放等产生争议的,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