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

严查“冒名顶替上学”,呵护公平正义

“冒名顶替”,既残忍、贪婪,更无耻、霸道。这一伤天害理的行径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让人触目惊心

8月6日,陕西子洲融媒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网上“实名举报子洲县工商联副主席加瑜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我上学”的视频引发媒体关注。目前,已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这意味着,此事件经过一段时间的网络发酵后,进入了新阶段。

查清“冒名顶替上学”原委,兹事体大,非个体所能独立完成,对此,政府部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子洲县针对此事件搭建起彻查机制,形成多部门参与的合力,体现了子洲县对于处理此事件的严明立场。

此前,有网友发视频实名举报称,他发现榆林市子洲县工商联副主席加某于1995年用自己的名字和毕业信息进入绥德师范学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至今。

往事早已被尘封,但真相还是在不经意地显露出来。举报者表示,自己中学时成绩位于班级前列,但中考结束后并未收到绥德师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之后自己便再未上学,远离家乡去往外地打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当年我考上了绥德师范学校”。

一个人的人生被“偷窃”后,命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若此事件被坐实,那么,“窃贼”摇身一变成为优秀学子,继而成为官员,而“失窃者”却凭空失去人生出彩的机会。“冒名顶替”,既残忍、贪婪,更无耻、霸道。这一伤天害理的行径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让人触目惊心。

该举报者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多地爆出“冒名顶替上学”事件。例如,陈春秀、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引发强烈关注。此类事件,多在“网络欠发达”时期发生,带有预先选定受害人、多人合作造假、形成一致对外“闭环”的共性。在这类历史遗案被曝光之后,涉事地方也都予以处理。例如,2020年6月,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还了受害者一个公道。

客观地说,“冒名顶替上学事件”近来极少见诸媒体报道,可就在“风平浪静”之际,子洲县事件的“从天而降”发出严肃警示:在时间深处,很可能尚有类似事件未被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受益者还在逍遥法外、悠哉游哉。4年前,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继陈春秀事件后,山东曝出“两年查出242人涉冒名顶替”的消息,可谓明证。有些事,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面对这一情境,一方面,应该通过惩治手段加码——就如专家所建议“刑法修改中规定相应罪名,加重惩处力度”——让冒名顶替者付出更大代价;另一方面,也应举一反三、顺藤摸瓜,排查和发现尘埃中的线索,主动为那些被欺凌了却无计可施甚至对真相茫然无知的人撑腰。这样做,难度当然很大,耗费的资源也可以想见,但和揪出那些害了人还一笑而过的人相比,这一切并非不值得。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