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拍案

老人吵架后脑出血死亡,亲属索赔46万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周虹雨 记者 严君臣)八旬老人因故与他人发生争执,之后身体不适,送医治疗后不治身亡,死因为脑出血。认为与老人发生争执的对象应当承担责任,亲属将对方告上法庭,并索赔46万余元。8月7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海门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2023年4月16日上午8点半左右,八旬老人王某前往解某经营的百货店退换半月前购买的水管,双方发生争执,后解某报警。警察处警后发现王某身体不适,拨打120将其送医救治。王某于2023年5月22日不治身亡,死亡原因:脑出血。王某近亲属施某等4人遂以王某死亡与解某侵权及怠于救治有因果关系为由诉至海门法院,要求解某对王某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承担同等责任,支付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46万余元。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作为高龄老人在与解某发生争执过程中,未能控制自身情绪,忽略自身身体状况,造成脑出血,故其与自身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解某虽采取报警方式,但未能有效避免警察到来之前矛盾的升级及事态扩大,一定程度上促使王某持续生气、激动,故解某行为与王某死亡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无法预见到语言上的争论可能导致正常人死亡的后果,且解某主观上也没有通过争论追求王某死亡结果的故意,该诱因对王某死亡的作用所起到的损害作用较小,应当分担的损失较小。综合死亡原因、损害地点、主观故意、损害行为、情节轻微、介入因素等考虑,海门法院判决解某对王某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后王某近亲属不服上诉,近日,二审予以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