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30元/人·月。
根据通知要求,7月1日起,泰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30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640元/人·月,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320元/人·月,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110元/人·月。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4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其他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和低保家庭中非重病重残儿童,保障标准分别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100%、60%、50%执行;低收入家庭中非重病重残儿童,保障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执行。
城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130元/人·月,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120元/人·月。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