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拍案

同事错拿了自己雨伞 员工在工作群要求道歉被公司辞退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晓安)孙某因雨伞被同事错拿,在工作群发送了很多关于盗窃、犯罪等图片,并要求拿错雨伞的人道歉,结果引起公司不满,并要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双方为这件事闹上了法院。最终,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孙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9148元。

2021年3月,孙某入职某模具公司,双方劳动合同期限至2024年3月止。2023年1月13日,因雨伞被同事错拿,孙某一时气愤,在公司微信群中发送关于盗窃、犯罪等宣传图片,并要求拿错雨伞的人道歉。孙某在微信群中发送的内容较多,引起模具公司不满。公司认为,根据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张贴、散发相关文字、图片、电子邮件,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的关系;捏造、散布谣言、诽谤、中伤、诬陷公司和其他同事或出具伪证,制造事端,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孙某因个人私事在微信群内发布不利于公司团结的图片和言论,给整个公司、广大员工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的上述规定,孙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应作辞退处理。

2023年1月14日,模具公司向孙某送达《解雇通知信》,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孙某认为,模具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模具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获劳动仲裁支持。模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孙某虽因同事拿错伞等琐事在公司微信群发送数量较多的聊天截图、图片,有所不妥,但其行为并非针对模具公司,无证据证明孙某的行为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也未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尚不足以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模具公司对孙某作出的辞退处理,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据此,依法判决模具公司向孙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9148元。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审终审,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应当综合考量劳动者行为违纪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后果等因素,审视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是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应当避免​“罚过失当”。本案中,劳动者的行为不足以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督促劳动者改进,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对事件的起因、程度、后果、员工的主观心态等综合权衡考量不够,误判了员工行为的严重性,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