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山西介休相关部门回应“多名干部聚餐饮酒后1人死亡”处理进展。5月1日,宋古乡原人大主席鲁某和宋古乡南桥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安某等人聚餐饮酒;5月2日安某突发急病死亡。经调查,鲁某等人聚餐饮酒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介休市纪委对鲁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也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在3个多月后,此事终有处置结果,让公众看到了当地加强“酒风”治理的决心。
相比于民间,喝酒“喝死人”在官员参与的场合中显然牵连着行政领域的弊端和隐患,暴露了工作作风上的“硬伤”。
在八项规定施行多年后,还出现“喝死人”事件,令人愤懑不解。事实说明,在一些村镇,酒风依然比较浓厚。个别基层领导干部与下属联络感情的主要方式,就是“酒桌见”。而对于村委主任这类干部而言,来自领导的喝酒要求,是很难拒绝的。此外,领导干部与领导干部之间,也存在以酒“润滑”关系的情形。种种微妙的情境,逐渐造成了酒风的蔓延,也形成了某种依赖。
近年来,个别地方被曝光过数起干部喝酒“喝死人”事件。例如,2024年1月,年度反腐大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播出第三集《强化正风肃纪》,片中披露:2022年12月,青海省发生了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规吃喝事件。6名干部在省委党校学员宿舍聚餐饮酒,并导致一人酒后死亡。
令人警惕的是,干部之间的推杯换盏,有时固然有推进工作项目的“需求”,或者起初并无“杂念”,但时间久了,这种由酒水和菜肴所连接起的特殊关系,就变了味。正如前述反腐大片所言:调查发现,这6名干部从2011年开始,逐步由工作上的交集发展到经常在一起吃喝,继而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小圈子,相互利用职权行方便。
某种意义上,遏制此风,不仅要解决干部“滥喝”违纪的问题,更要从源头防范和痛击酒风背后的腐败风气。
要改变这种有令不行、酒风偏行的涣散生态,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真正把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方面,对此类事件,必须严肃依法依规处理,提高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成本”,提升震慑力;另一方面,要对干部“业余时间”加强监督。此类事件多发生在干部的业余时间抑或节假日,这说明,有些干部在喝酒、润滑关系的问题上也是“时间管理大师”。干部当然拥有工作之余休闲的权利,但这不等于可以心怀侥幸、肆意越界。
喝酒“喝死人”是生命的悲剧,也是一次严厉的警示。无论是谁,无论何时,都该谨记,纪律不可松弛,关系不可“越喝越有”。那种为了“感情深”就不顾后果的事,再也不能发生了。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