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我局审核批准,准予“常州市毓秀艺术馆”注册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常州市毓秀艺术馆
法定代表人:黄莉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桃园路19号
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