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问题历来受到高度关注。按照相关规定,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在实践中,不少药店因为成本高、人手不足等原因,选择付费让执业药师“挂证”,即在职不在岗,聘的其实是“影子药师”,以此应对药店须配备执业药师的规定。(9月23日《法治日报》)
“影子药师”在职不在岗,对用药安全构成极大危害,患者的身心健康无法得到保障。执业药师“挂证”是违法行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一直是药品监管重点任务之一,各地药监部门对“挂证”保持严查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全国已有近700名“影子药师”因“挂证”被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除了持续加大对药店“影子药师”的打击力度外,还要统筹谋划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业药师薪资待遇及服务能力水平,既让执业药师数量“够用”,也让执业药师愿意到药店任职、发挥专业作用。如此,“影子药师”难题将不攻自破。宿迁 谢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