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岁重阳,今又重阳。10月10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老年消费提醒,希望老年消费者注重自身权益保护,警惕消费中的陷阱。针对当下流行的网络直播带货,江苏省消保委提示,广大中老年消费者在观看直播的过程中,应提高辨别能力,确定直播商品是否为自身真正需要的商品,及时分辨直播间中的各种套路,警惕直播带货中的消费陷阱。
通讯员 张怀风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梦云
居家服务人员侵害老人权益,如何维权?
近年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数量越来越多,但其作为新兴产业,仍存在质量良莠不齐,难以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养老需求的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新兴产业,服务人员质量良莠不齐,往往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如护理知识、急救技能等,这可能导致他们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甚至可能因操作不当对老年人造成伤害。
江苏省消保委提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或其子女与服务机构成立合同关系,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若其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老年人及其子女可向服务机构主张违约责任。若居家服务人员存在过错,造成老人人身、财产损害,老人及其家属有权要求服务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在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时,老人及其近亲属应注意审查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相关资质,在合同中根据老人的身体情况进行细化约定,实现养老服务的“定制化”。
针对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在护理过程中缺乏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漠视老人情感需要,侮辱老人人格,甚至对其使用暴力、进行虐待,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江苏省消保委表示,若服务人员出现此种情形,不仅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关“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规定,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提醒子女应及时对老人的身体、精神健康状况进行关心,经常同老人进行交流,在家中安装监控摄像等设备,及时收集与保存相关证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直播带货中的老年消费陷阱,谁来担责?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年消费群体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市场。《2023年中国中老年市场白皮书》显示,2023年我国中老年消费市场规模达到14.4万亿元,且其消费场景逐渐线上化,内容电商平台在中老年人消费渠道中的占比已经达到了25.3%。然而,这一趋势也带来了一系列消费陷阱,特别是直播带货领域。
江苏省消保委提示,商家应对直播商品质量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若直播间出售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家应承担退货、民事赔偿等责任。若构成对老年消费者的虚假宣传,使其产生错误认识而下单购买时,构成欺诈行为,应当向消费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将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主播带货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若主播的网络营销构成广告或代言性质,且明知相关宣传为虚假广告,将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与商家共同向中老年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江苏省消保委提示,广大中老年消费者在观看直播的过程中,应提高辨别能力,确定直播商品是否为自身真正需要的商品,及时分辨直播间中的各种套路。在收到货物之后,注意及时检查商品质量、包装等相关信息,确定其符合直播间宣传内容。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等情形,可及时与商家和平台沟通,要求退换货与民事赔偿。必要时,可通过拨打12315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