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城事

扬州颁布全国首部优待老人地方性法规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扬州有关部门获悉,全国首部以老年人优待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在扬州全市范围内施行。

一份数据表明,截至2023年末,扬州全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30.9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8.59%;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03.0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2.49%;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08万人;百岁老人510人,比上一年增加77人。

据介绍,《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继2021年扬州市人大制定《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之后,扬州市出台的又一部以老年人为主角的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全国首部以老年人优待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出台和施行,充分体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建设“颐养之城”的高度重视,也必将有力推动我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法治化建设的发展进程,推动“颐养之城”建设的动力更足、成色更好、体验更佳。

《条例》聚焦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坚持“围绕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通过总则、养老保障与养老服务、医疗保障与健康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和出行服务、涉老便利化与维权服务、社会参与与社会敬老、法律责任以及附则8章46条,构建了符合本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的老年人优待制度体系。

一方面,《条例》着重回应了老年人在养老、医疗、卫生健康、生活便利等方面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对加快建设老年人助餐体系、健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老年人住院照护期间子女的带薪护理假制度等内容进行了立法创制,有效弥补了现行政策体系在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等领域的制度缺项。

另一方面,在现行优待政策的基础上,扩大了老年人享受景区门票和城市公交优惠的年龄范围,将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举办的旅游景点的年龄范围从70周岁降低到65周岁,免费乘坐公交的年龄从70周岁降低到65周岁,并规定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同时,积极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因地制宜”为老年人提供各类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通过贴合老年人的意愿和需求,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作为牵头部门,扬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条例》。“首先,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学懂弄通,更要积极送法进机关、进村居、进养老机构、进为老服务场所,切实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同时,推动市县两级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失能照护、老年教育、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杨轩 顾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