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全国多地拉网排查出大批“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仅10月以来就有多地发布了相关问题线索的征集公告。
所谓“人情保”,通常指通过非正规渠道,利用人际关系或人情关系,使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人获得救助待遇。“关系保”则指利用职权、地位或特殊关系,为不符合条件的人谋取救助待遇。据报道,5月份以来,福建泉州南安市清退低保对象1011人。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则取消城乡低保对象1117人,特困供养对象95人。
仅一个县级市、一个县就有这么多“低保”被清退,“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不容小觑。
“人情保”“关系保”乱象违背社会救助初衷。201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了“8+1”的社会救助体系,即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起着极为重要的托底作用。多年来,很多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或突陷生存困境的人,在社会救助体系的关切下,获得了基础性保障。
令人警觉的是,一些利欲熏心者也想分一杯羹,而守土有责的把关人员却与之合谋,悄然侵占社会救助资金。他们以人情和关系为“开路神器”,蓄意造假,逃脱监管,造成救助资金的流失。
社会救助资金来之不易,每一分钱都该用足、用对,一旦有人拿到了不该拿的份额,就一定有人利益受损,造成极大的不公。而公职人员为非救助对象大开绿灯,也违反了法纪,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此,绝不能轻视。
“人情保”“关系保”并非今日才有的问题。多年来,对于乱象的治理没有停止过。尤其是2018年4月,民政部表示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但“人情保”“关系保”依然存在“多点开花”的局面,令人倍感愤懑。
“人情保”“关系保”何以总是“打不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文分析,“关系保”“人情保”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公职人员利用在低保信息填报、资格审核等环节中的职务便利,将低保金当成自己亲朋好友的“摇钱树”。
一言以蔽之,“人情保”“关系保”也裹挟着腐败因素,甚至可谓腐败的变种。要想根绝此类问题,一方面,要在技术上“下狠手”。一些地方揪出“问题保”,是大数据监督平台进行比对的结果。技术加持的作用,有待在更多关口进一步发挥;另一方面,要以反腐的决心,严惩内外勾结、慷国家之慨者。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