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精要

为校园安全建起更强“护城河”

只有本着及时化解风险、动态化解风险的意识,不放过一个问题和疑点,扎扎实实地清理障碍、消除危机,才能为校园周边建起更强“护城河”

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最高检本级办案监督等工作。会议强调,校园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侵害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风险排查防控,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

这一要求体现了高层重视校园安全和学生权益的深意。作为检察机关,最高检的“零容忍”表态,呼应了人心,指向着深层次问题。

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核心权益和身心健康,是广大学生安心学习、获取成长养分的前提。多年来,一代又一代孩子在校园里接受良好教育,背景是令人安心的学习生活环境。这个环境,连着平安城市,连着公众的信心。

若是校园安全得不到保证,校园的秩序也就会出乱子,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将会遭遇什么,不难想象。

不必讳言,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出现了影响到校园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切。这些事件表明,在防范针对校园和学生的违法犯罪问题上,整体架构还须完善,一些漏洞还要补上。正如最高检所要求,“做好校园周边风险排查防控”,防止危险分子的突然袭击,是将关口前移、强化校园安全防护的重中之重。

要做到这一点,确实不容易。毕竟,校园和学生在明处,问题人员在暗处,但无疑,在科技如此发达的现实环境中,依托大数据和实时监督体系,全力完善校园周边防范的薄弱环节,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监管和保护,是应有的表现。

当然,加强源头治理也格外重要。最高检要求,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这一要求深中肯綮。现实中,一些事件之所以发生,是矛盾“转移”和激化的结果,也是个别防护环节有所松懈的结果。

只有本着及时化解风险、动态化解风险的意识,不放过一个问题和疑点,扎扎实实地清理障碍、消除危机,才能为校园周边建起更强“护城河”。

校园连着社会方方面面,这也要求我们,要化解矛盾风险,必须在多层面形成合力,从而能众志成城地应对风险和危机,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安全保障。

说到底,全社会的长治久安,是校园安全的核心内涵。

强化平安城市建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让公平正义之光照亮人心,是永恒的要求。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