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11月27日,湖南长沙9岁女生被老师用三角板砸伤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现代快报(报料邮箱:xdkb123@163.com)记者获悉,涉事教师宋某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某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某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女孩辰辰的父亲刘先生对于判决结果表示不服,“检方量刑建议是6到8年,最后只判了5年,我们会向检方提出抗诉申请。” 刘先生称,在一审宣判过后,宋某明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但他们会向检方提出抗诉申请。
此前,据刘某辰妈妈称,当时尺子碎在了孩子的脑组织里,经过5个小时的开颅手术,孩子才脱离了危险。刘某辰在进行开颅手术并在ICU完成治疗后,住院一个月。此后每个月都要进行理疗,以帮助恢复语言能力、记忆力、行动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