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城事

泰州应急管理“十条措施”减负增效

“你们公司此次违法符合首违不罚条件,我们决定不予处罚。”近日,泰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给某电力设备公司负责人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泰州实施“涉企减负十条措施”以来的一起典型案例。

前不久,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司未如实记录6名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次日,该企业立即完成了错误更正和资料核对,对上述6人进行巩固培训。

考虑到该公司满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3年内未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今年9月,《泰州市应急管理局涉企减负十条措施》出台,明确在涉企行政检查方面,推行“信用+监管执法”,实施省、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罚、免罚等柔性执法“清单”。对不在“清单”范围内的实行“一案一议”依法处理。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提醒企业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信用,线上线下给予指导,帮助企业重塑信用。今年泰州帮助企业查改安全隐患16009条,执法检查同比下降33.53%,免罚988.67万元。毛晓华